中国网财经7月24日讯(记者 贾玉静)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王海与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乐科技”)旗下一款坚果投影机遭遇知名打假人王海打假,最终被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因“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判“退一赔三”。
上述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海于2016年12月12日在被告火乐科技开设的“jmgo坚果旗舰店”购买了3台坚果G3投影机,每台单价3999元,实付款9897元。